(一) 天主教香港教區轄下之「天主教墳場」只提供安葬服務。但天主教香港教區並無設立任何承辦或提供殯葬服務之組織,亦無特別認可、委託、推介或指定市面上任何提供殯葬服務之組織,更從未與任何殯葬組織合作或合辦服務。
(二) 天主教香港教區轄下之堂區,雖設有「善別小組」,以協助堂區內教友家庭安排殯葬禮儀,但這方面之協助和服務,純為基督徒之間守望相助、彼此關懷之愛德行為,一概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或佣金。而天主教香港教區內之神職人員為亡者提供禮儀服務,乃基於職責及愛德精神,不會收取分文。神職人員亦不會與市面上之殯葬組織涉及商業形式之合作,更不會與之掛鈎,按提供之服務而收取佣金。
(三) 按教區守則,每當教友去世,其家人或親友應盡早與亡者所隸屬之堂區司鐸商討有關殯葬禮儀事宜,但不應經尤其是索取金錢酬報之第三者安排,更不應經第三者聯絡神職人員主持殯葬禮儀。
(四) 「天主教墳場安葬許可證」是免費簽發的。
(五) 只有「認可代表」方可有權申請撿掘及遷移安葬於天主教墳場的遺骸,骨殖或骨灰,或安排加葬等事宜。該等事宜須向天主教墳場辦事處申請簽發「撿掘遺骸許可證」。該證是由天主教墳場監督免費簽發的。
註:「認可代表」指任何人士持有編配給亡者之墳地的正式收據或該墳地的補領收據。
(六) 申請人應直接與準備安葬亡者的天主教墳場辦事處職員接洽,千萬不要通過第三者。天主教墳場並無委派代理人處理安葬事務。墳場辦事處職員都是天主教教區受薪僱員,不應給予任何佣金或賞金作為其服務之酬謝。墳地的各項收費表,已張貼於墳場辦事處內。如有任何疑問,請直接與天主教墳場監督聯絡。
(七) 所有墓地及龕位都按照各墳場情況依序編配。
(八) 除加葬外,骨灰只能安置於天主教墳場指定的龕位內。
(九) 各堂區主任司鐸,經其證明屬實的無親無靠之亡者,可要求為亡者減費或免除所有費用。
(十) 如果有人聲稱可在天主教墳場規則所指定的條款及有關貼在墳場辦事處的告示之外,可在墓地方面作特殊之安排而索取金錢酬報,請立刻向廉政公署報告。
(十一)如有任何投訴,可直接與下列地址聯絡:
香港天主教墳場監督九龍長沙灣天主教墳場辦事處
電話:2745-4220
傳真:(852)2307-2585
電郵:[email protected]